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1-5-27 01:25:44

【案例】业务链条子虚乌有,税务局如何揭开企业虚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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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近期以上级交办的举报信息为线索,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调查,确认L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在未发生真实交易业务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下游19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655份,价税合计高达1.8亿元。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L羽绒制品公司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40万元;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许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非法所得541.4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经营蹊跷的羽绒公司

2019年3月,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一局”)接到上级传送的L羽绒制品公司涉嫌虚开的举报信息,这份信息称“该企业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上都是虚开发票,企业虚开金额逾千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举报线索指向明确,稽查一局迅速成立了检查小组,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L羽绒制品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许某某,主营羽绒收购、加工、水洗以及服装生产、销售业务。

检查人员决定对企业先进行实地核查。但按照企业登记信息,在南京高淳区却没有发现企业的踪影。此外,检查人员分析企业经营数据时发现,该企业每年几乎均从固定的5个自然人手中收购羽毛,且金额均在5000万元以上,甚至有1人金额高达1.07亿元。市场中羽毛收购单价约为200元~300元/公斤,如果个人收购金额1.07亿元,相当于交货50万公斤羽毛,这个数量对于个体养殖户来说根本无法实现。初步核查的反馈信息,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虚开嫌疑。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为快速查办案件,稽查一局迅速启动税警联动机制,与高淳区公安经侦大队联系,双方成立了警税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


子虚乌有的业务链条

结合企业涉税信息中的疑点,专案组决定将突破口选在企业采购方向,首先对涉案企业上游养殖户进行调查。办案人员重点对企业开具收购发票金额较大的赵某、张某、俞某等几名养殖户进行了外调。在调查过程中,这些涉案人员均表示,从未向涉案企业出售过羽毛。核查结果显示,L羽绒制品公司的羽毛收购业务纯属子虚乌有。

专案组随后对涉案企业与下游19家受票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对这些企业的对公账户及相关企业人员的个人银行流水往来信息进行筛查分析。果然,从中发现了大量资金回流:这些企业的“羽绒购货款”汇入L羽绒制品公司后,便会迅速转入企业负责人许某某的个人账户,随后直接转回下游付款企业账户,或经由一个名为金某的账户中转最终转回付款企业账户。

至此,L羽绒制品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开发票的情况已浮出水面。在警方布控下,专案组按计划实施了收网抓捕行动,L羽绒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某、中间人金某,以及部分下游受票企业负责人共10名人员全部落网。

在随后进行的讯问中,许某某、金某等涉案人员对其虚开发票的违法活动供认不讳。违法事实查清后,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随着法院判决结果作出,案件尘埃落定。

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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