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二 发表于 2020-4-16 15:02: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4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