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周热点】合租住房的个人可以分别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01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需满足“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条件。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计算是否超过6万元时,是否减除20%的费用?是否减除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
答: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计算是否超过6万元时,不减除20%的费用,也不可以减除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
02
问:合租住房的个人可以分别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住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03
问: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来 源:湖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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