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5-19 20:11:59

【潭税广播站】奔奔看税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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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税广播站
国家是大厦,税收是基石。
为国聚财,人人有责,奔奔看税收

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欢迎收听今天的奔奔看税收。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针对免征销售额的各类条件、预缴税款以及开具发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湘乡市局提醒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及未过15万元的,采用分门别类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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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国家税务总局湘乡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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