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小税※新政】三部门发文: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890_1621424558179.gif?width=900&size=61457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457_1621424558299.png?width=483&size=2279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5月12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987_1621424558397.gif?width=32&size=11939
推荐阅读
No1
? 最新!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No2
? 带您了解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No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适用范围是啥?如何享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385_1621424558474.gif?width=43&size=14358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976_1621424558572.gif?width=47&size=11500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9/367_1621424558672.gif?width=46&size=12692
点在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