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7 发表于 2021-5-17 16:28:24

第一批申请税务领军人才政策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税总函〔2013〕551号   2013-9-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其中,税收业务类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同等条件下,曾经担任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优先录取。
  2.税收业务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经济等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3.税收信息化管理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相关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三)优先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予以加分:
  (1)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
  (2)在职业生涯中有5次及以上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近3年在省级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
  (2)在重要专项工作中成绩卓著;
  (3)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4)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二、推荐报考名额分配

  税务总局机关和各省税务机关组织推荐报考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但未经组织推荐的申报人员,可作为自荐人员进行申报,不受组织推荐报考名额限制。税务总局机关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由各司局直接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的程序确定培养对象。其中,综合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0%、30%;税收业务类和税收信息化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5%、25%。未经组织推荐的自荐人员,和组织推荐人员一同参加选拔,但无组织推荐分值。

  (一)个人申报。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附件2)。
  (二)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税务总局下达的名额,在评估报考人员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的基础上,择优排序推荐,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按照排序折算分值,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税收业务、信息化、英语等。试卷中英语做答试题占10%,国际税收管理专业领域试卷中英语做答试题占40%。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综合测评的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选拔对象的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培养潜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是领导胜任力、综合心理素质、行为特质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业绩评价与考察。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业绩评价指南》对所推荐报考人员做出工作业绩评价,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察工作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主要是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及认可情况。考察报告按要求时间报送。
  (六)审定。领导小组根据选拔对象的综合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及自荐人员应于2013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电子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电子件报送邮箱:SWLJR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为“XX单位税务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各省局应将电子申报材料分专业类别报送。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群,电话:010-6354501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附件:1.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组织推荐报考名额分配表




  2.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
  3.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资格审查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2日




Cassie7 发表于 2021-5-17 17:08: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1号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根据《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系统外人才培养和选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与方向      (一)培养方式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的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周期为4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训班将于2013年11月开班,首次集中培训2个月,承办院校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二)培养方向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税务系统外人员可报名参加税收业务类中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收经济分析4个专业领域的选拔。
      二、培养对象及选拔条件      (一)培养对象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主要为大型企业主管税务的负责人,涉税中介机构中高级执业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税收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型企业分管税务的企业负责人、税务部门负责人,一般应任现职一年以上;涉税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一般应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或律师等一项执业资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在重要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优先录取。       报考人员需经1名所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或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实行税务干部和系统外人员统一考试,分别录取,统一培养。通过个人申报、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的程序确定培养对象。       (一)个人申报。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税收业务、信息化、英语等。试卷中英语作答试题占10%,国际税收管理专业领域试卷中英语作答试题占40%。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综合测评的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选拔对象的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培养潜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是领导胜任力、综合心理素质、行为特质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业绩评价与考察。业绩评价主要是对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估。考察主要是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及群众认可情况。       (六)审定。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拔对象的综合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逾期视为放弃。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电子邮箱:SWLJRC01@126.com 。电子件邮件名称为“XX专业方向税务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群、 王凌媛,电话:010-63545015,63543770。         附件:1.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                   2.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9月29日

Cassie7 发表于 2021-5-17 17:54: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2号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荐)、笔试、加分、面试、业绩评价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税务系统外共有19名人员进入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考察范围(名单见附件)。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务于11月15日下午15:00点前先以传真方式报送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中心)。原件请同时特快专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群 010-63545015,63543642(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附件: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考察名单


准考证号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12124王忠谦浙江中瑞江南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
12009董华济南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12125柏桦尤尼泰(贵州)税务师事务所 副总裁
12038刘天永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主任
12049朱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税务高级主管
12102彭艳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分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
12131王娟神华集团信息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12104尚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财务部 高级经济师
12116谢波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副教授
13218赵岩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
13214易奉菊广州信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
13208宋宁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
13848宫滨北京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13204罗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 副院长
13192何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院长助理
12057高凤勤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理论教研室副主任
12054杜剑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系主任
12066王苏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博导
12076张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财务处处长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4日



Cassie7 发表于 2021-5-19 17:15: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录取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3号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8人入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见附件),现予通告。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开班仪式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举行。学员请于11月21日17点以前报到。报到后接受入学教育。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承办培训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费用列入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研修班教学费、住宿费由税务总局按规定统一拨付。学员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正装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及运动衣物。
  请学员所在单位据此通告妥善安排好学员工作。学员未经请假批准不能按时报到或旷课半天以上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需接站人员应将报到方式、到达时间及航班(车次)等报到信息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项目负责人。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联系人:张群 电话:63410425。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到联系人及电话:赵静、马丽;联系电话:(0514)87806600、87806967。传真:87806671。
  接站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到当日开通接站手机):南京机场接站手机:13952796377;南京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96379;南京火车站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952;镇江火车站及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796;扬州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55617。
  特此通告。


  附件: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      录 取 名 单
准考证号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12124王忠谦浙江中瑞江南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
12009董华济南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12125柏桦尤尼泰(贵州)税务师事务所 副总裁
12038刘天永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主任
12049朱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税务高级主管
12131王娟神华集团信息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12104尚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财务部 高级经济师
12116谢波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副教授
13218赵岩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
13214易奉菊广州信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
13208宋宁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
13848宫滨北京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13204罗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 副院长
13192何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院长助理
12057高凤勤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理论教研室副主任
12054杜剑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系主任
12066王苏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博导
12076张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财务处处长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8日


Cassie7 发表于 2021-5-19 17:22:02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及培训的通知

税总函〔2013〕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71名税务干部入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开班仪式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举行。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承办培训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费用列入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研修班教学费、住宿费由税务总局按规定统一拨付。学员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正装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及运动衣物。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于11月21日17点以前报到。报到后安排入学教育。未经请假批准不能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于11月20日以前登陆税务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为本省(区、市)学员进行电子报名和注册。需接站人员应在培训班开班前1天登录系统,补录报到方式、到达时间及航班(车次)。未及时在系统补录或变更报到信息的请直接与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
  教育中心联系人:张群 电话:63410425。
  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到联系人及电话:赵静、马丽;联系电话:(0514)87806600、87806967。传真:87806671。接站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到当日开通接站手机):南京禄口机场接站手机:13952796377;南京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96379;南京火车站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952;镇江火车站及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796;扬州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55617。
  附件: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准考证号姓 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41196袁红兵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分局局长
21046徐向阳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31003张佩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
21152黄碧波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11337赵弘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审计一处处长
11276黄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消费税处处长
31048张亚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干部管理学校副校长
31032曹学胜河南省新乡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31115马列新疆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副局长(挂职)
11408隋焕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11359陈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31136安然重庆市渝中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1409王贻垒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31098杨林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41194熊勇立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征科技处副处长
41012黄显福福建省三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党组成员、局长
21154裘耀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 副处长
41195杨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宝安福永分局局长
31129余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21149朱雷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41181臧桂芹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31051史峰宁夏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21014傅晓东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
41025周皓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31037闻传国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
31076李晓红陕西省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副处长
11328姚欣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综合处副处长
11371姜树森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12448王海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二处副处长
22223焦易模湖南省郴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12422李娜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制处副处长
12672贾浩波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12426刘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综合处处长
32258胡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12428刘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室主任科员
12443孙岩岩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副处长
12766牛军栋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42232聂新华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副处长
12494刘珺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人事科科长
12152陈文东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理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42303黄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42080吴小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主任科员
42061陈隆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主任科员
32327吴梅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主任科员
12741杨玉鹏山东省潍坊市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22501张卿浙江省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副局长
32181李红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会主席
32156朱志钢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主任科员
22342熊振宇上海市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主任科员
12667岑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主任科员
22341谢永健上海市税务局浦东分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42294王晓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32237王文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42054彭金曲福建省宁德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科科长
32214马蕾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12447王福凯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管理三处处长
42239赵衡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局长
12151陈涛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12678隋大鹏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42248陈萱怡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副主任科员
22383谢雁翎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32243樊颖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2207何振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主任科员
12472张培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管理四处主任科员
12679王文波青岛市崂山区国家税务局 征收管理科科长
42244林云飞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长
22386周媛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主任科员
32231蒋周文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科主任科员
32240闫春玲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税收教研室高级讲师
12572刘大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
42264罗飞娜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税务管理科 副科长
22216张金林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国家税务局管理一科副科长
32241张宁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32265罗强四川省德阳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副主任科员
12497马龙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所副所长
22269熊文慧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副主任科员)
32263李彦玲四川省雅安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22385郑丹浙江省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处副处长(副科级)
13255李时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
13224嵇峰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43172王明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科技处 主任科员
13232宋兴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43170梁若莲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23405毛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主任科员
23397丁娜娜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43178钱莹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
13238王懿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处副处长
43151宋雁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大国处副处长
13240熊艳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征管协作处副处长
43175刘洋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23419陈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际处 主任科员
13246张清松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副局长
33356彭路新疆区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副处长
13815王晨旭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副处长
43141丁佳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
13810李炳军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际处副处长
22344徐建军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处副处长
42292陕闪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稽查局检查四科副科长
12170黄滟君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12174孔向荣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综合处副处长
12580宋凤玲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12180李明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主任科员
12583王静河北省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12452王守利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审理科副主任科员
12487朱长胜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研室副教授
22201田甜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处主任科员
22382夏永胜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督察内审处主任科员
42266闫晟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案件审理科副主任科员
12484赵一静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32297兰兰新疆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科长
42041朱峰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任科员
12169黄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一处主任科员
42238张迪秋江苏省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管理科科长
32254赵笛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财务和审计处主任科员
12636宋振国辽宁省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科长
32281刘建四川省凉山州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12165龚海川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副主任科员
22345许春育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案件审理科副科长
42302陈志海南省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22488陆静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一科副主任科员
12695郭龙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32257龚兵四川省国税局收规处副处长
12168郭顺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
42251张标敏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副主任科员
32157王栋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收入核算规划处处长
32323刘涛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规划核算处计划科科长
42247张平竺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12481赵连伟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宏观分析处副处长
32256冯黎明四川省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12640王一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12430刘尊涛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处长
42265谢铭杰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核算收入规划处 副主任科员
12425刘春英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预算处主任科员
32167包玲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处主任科员
12684赵青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42293田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主任科员
42234吴亚飞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管理科科长
12456韦国龙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会计处副处长
32311段军云南省临沧市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
12161高淑娟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管理一处主任科员
32315谢布琼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12635马艳娟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22368钟毅上海市税务局宝山分局人教科副科长
12470张蕾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税务分局质量运行管理二科 副科长
42298李惠玲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
14855付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14895王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14864袁立炫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处处长
44091姚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综合科科长
14858黎德玲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运行保障处 副处长
14906李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14859邱洋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运行监控处 副处长
44092张建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运维科科长
44117白剑斐广东省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科员
24421冯伟广西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数据管理科 科长
44132顾淳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科副科长
34362安志杰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科技信息处科员
14873王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地税局工会主任科员
44114王文来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管理处科员
44125黄世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44109吴堃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软件科副科长
34366郭彬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44126康洁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开发测试科副科长
34363黄欣欣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4941张红霞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信息技术科副科长
14893张勇内蒙古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44113柳亚明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征科处科员
34405杨雷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征管与纳税服务科主任科员
24439邓佩娴江西省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员
14935张理强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34403汪立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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