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5-14 22:55:21

【提醒】5月纳税申报延期至21日,填报时这三项新政需注意!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600_1621004119844.gif?width=640&size=6261
受五一假期影响,2021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360_1621004119936.jpg?width=1080&size=187539


5月申报,这些新政需注意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


填报要点

[*]今起提至15万!执行口径变了没?按月or按季如何选?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出新政,这六个问题需了解!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免税政策?是否需要预缴?


二、4省市试点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填报要点

[*]简并税费申报要点,一图读懂!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796_1621004120290.png?width=700&size=81583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489_1621004120408.png?width=700&size=51635

三、新增五个行业分类享受先进制造业期末留抵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新增“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行业分类中,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填报要点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热点问题看这里→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注 沈 阳 税 务
微博
微信
头条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851_1621004120639.png?width=344&size=39943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683_1621004120743.jpg?width=860&size=62408
http://file.tax100.com/o/202105/14/105_1621004120855.png?width=250&size=8808
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提醒】5月纳税申报延期至21日,填报时这三项新政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