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1-5-14 10:00:24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5.13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上级工作安排,现开展佛山市顺德区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申请时间
2021年5月31日前
二、办理要求
对于申请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同时满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资料:
1.佛山市非营利组织 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4.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6.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7.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8.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9.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主管税务分局(所)工作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税务分局(所)
联络人
联系方式
第二税务分局
杨涵琪
22683310
大良税务分局
陈伦盛
22334115
容桂税务分局
郑亚丽
28382202
北滘税务分局
陈丽敏
26675830
陈村税务分局
利韵仪
23328047
乐从税务分局
罗天健
28333629
龙江税务分局
何俊启
23883053
勒流税务分局
李兆才
25534325
伦教税务所
严志光
27333362
杏坛税务所
苏远鹏
27383309
均安税务所
王万卷
25386694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 附件1:佛山市非营利组织____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附件2:申请报告.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附件3:顺德区2021年度复审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名单.xls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附件4:顺德区非营利组织认定呈批表.xls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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