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1-4-30 00:35:16

有奖活动 | “五一”欢乐摇不停 索要发票领红包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税款不流失,在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贵州省税务局将全力保障贵州税务有奖发票摇奖系统运行顺畅。广大消费者在“五一”小长假期间的消费,请积极索取发票参与摇奖,领取税务红包。有奖发票摇奖采取即开式(包括单位和个人消费者) “一次”摇奖模式,奖项共分为3个等次,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摇奖范围为贵州省辖区内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消费者取得普通发票后,可通过“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享服务”栏目中的“有奖发票”进入,并微信授权,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或录入发票代码和号码等信息参与摇奖,有奖发票系统自动摇奖并当即告知消费者是否中奖。消费者发票中奖奖金采取即开即兑方式,以电子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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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红字普通发票;
(二)代开的普通发票;
(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五) 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开具的普通发票;
(六)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180天(不含本数,下同)的普通发票;
(七)价税合计正数金额小于50元的卷票,不含税价正数金额小于50元的其他普通发票;
(八)其他被确定为恶意抽奖的普通发票。
消费者中奖后,请在24小时内点击“立即领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弃奖金额自动结转下期;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贵州税务
编发:毕节税务
2021年第53期,总11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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