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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理欠税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铁岭市清理欠税工作实施方案
铁政办发24号
铁政办发24号
全文有效
2015年5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清理欠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清理欠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要求,强化依法治税工作,整顿税收秩序,全面清理欠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欠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整顿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严格组织收入纪律,严禁擅自减免税。
2.坚持摸清税源,应收尽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各类园区的生产、开工和涉税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3.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清欠。落实《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91号),强化税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形成综合治税局面,全面清理欠税。
4.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对积极配合清理欠税工作、主动缴清欠税的企业依法免予处罚;对恶意拖欠税款的企业依法予以罚款;对欠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坚持优化服务,落实政策。将清理欠税工作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费减免、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助推企业发展。
三、工作范围
清理欠税工作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欠税企业及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欠税企业;
2.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欠税企业;
3.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人等;
4.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
5.各行业发票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欠税核查阶段(5月4日-5月20日)。
国税部门对欠税2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纳税人及欠税10万元(含)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欠税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累计欠税50万元以上纳税人进行跟踪管理。地税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欠税企业逐户进行核查,全面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当前纳税、欠税原因、资金流向等情况,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二)税务约谈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县(市)区要对欠税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统一开展税务约谈,约谈对象为欠税企业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通过约谈,约定缴纳税款期限,并跟踪监督税款入库。
(三)发布欠税公告阶段(5月26日-6月10日)。
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各县(市)区对2015年5月31日前仍未缴清税款的纳税人停售发票,将符合欠税公告条件的纳税人汇总上报至市清理欠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欠税公告。
(四)组织入库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各级税务部门对应缴未缴的纳税人要依法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催缴入库;对逾期未缴的纳税人,要按《征管法》规定,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手段,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HTF〗各县(市)区要自5月起按旬上报欠税清理情况,并于7月5日前上报清理欠税工作专项总结;市清理欠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按步骤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上旬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HTF〗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依规清理欠税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确保清理欠税工作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不擅自开口子,不讲情说话。
(二)加强领导,统一安排。〖HTF〗为加强对清理欠税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铁岭市清理欠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部署安排辖区内清理欠税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清理欠税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职责抓好落实。同时,要支持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HTF〗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清理欠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依法清理欠税的强大合力。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清理欠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国资、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向市清理欠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相关涉税信息和经济数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为实施税收保全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提供协助;公安机关要对移送的涉税违法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加大打击偷税、逃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清理欠税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执法,严明纪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执法程序,严密做好纳税人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恪守各项廉政规定,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专项清理欠税工作落实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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