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1-4-22 10:50:56

赤峰税务《纪语清风》第六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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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税务 纪语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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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林左旗税务局:剑指“微腐败” 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2、林西县纪委高度认可林西县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
3、党纪政务处分以外的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措施解读
4、井冈山上铸忠魂 品读革命烈士陈毅安、王尔琢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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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税务局:剑指“微腐败” 为
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近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巴林左旗税务局瞄准广大纳税人不断诟病、深恶痛绝的各类税务“微腐败”问题,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在扣紧“责任链”、管住“微权力”、消除“微腐败”滋生土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收执法一线延伸,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不断强化“四责协同”,明晰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链。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纪检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支撑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链条,以责任落实激励系统上下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协同发力,形成层层担当的同声共振效果。同时实施“问题清单+督办反馈+连带追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将局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四责协同”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微腐败专项防治办公室”,盯紧六大类微腐败重点问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检举信箱,公开征集纳税人意见。一方面,由一把手任“微腐败专项防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任副主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和总局“四风”问题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纠治为重点,将监督管理触角延伸至税务人员的“八小时以外”。另一方面,以向纳税人征求意见的形式,发放征求意见表4000份,年内覆盖全旗50%以上纳税人。征求意见表重点明确了着力整治的税务“微腐败”方面六类问题:因税务干部的“慵懒散浮拖”、工作态度“生冷横硬推”、“不贪不占 啥也不干”,“廉而不勤 勤而无效”,“只要不出事就行”等懒政怠政思想导致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因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导致后续工作出现问题和漏洞;减税降费政策辅导、落实不到位问题;电子税务局的使用辅导不到位问题;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其他侵害纳税人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三是带信下访,深化“税企廉”共治,畅通纳税人反馈反映渠道。每季度由纪检组组织召开一次纳税人恳谈会,面对面向纳税人讲明“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危害,与纳税人共同探讨防治对策;每季初由纪检组牵头,向纳税人、缴费人亲送调查表,并附赠回信信封和邮票,提高纳税人反应问题积极性和主动性。2021年一季度,巴林左旗税务局“微防办”已一次性发出调查表1000份。同时,微防办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回函信件、电话举报以及12366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督,对纳税人反映上来的问题分级分类,涉及业务问题的转交与微防办对接的“税收业务协同共治机制办公室”,第一时间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传递到机关党委,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预防工作;对涉及税务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转交局纪检组,迅速组织核实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形成执法监督闭合回路,让“微腐败”问题随时随地得到有效监督。
四是开门接访,每周设立一个纪检组长接待日。在巴林左旗税务局办公楼401室设立纳税人来电来访接待室,针对民族地区实际,由蒙汉语兼通的纪检组长乌兰图雅同志负责纳税人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建立每周四纪检组长来电来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反应问题,进一步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访举报和办理程序。
五是创建警示提醒专刊,筑牢思想“预防线”。纪检组与机关党委联合创办优化营商环境每月提醒月刊,每月定期开展警示提醒,每逢重要节点采用短信、微信形式向税务干部开展提醒服务。同时,及时传达各级警示教育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将组织上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各项部署第一时间传递到执法一线;对各级纪检部门案例通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逢会必学,逢文必转,不断拉紧思想防线,筑牢防护堤坝。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巴林左旗税务局着力预防和解决发生在纳税人身边的各类税务“微腐败”问题的一系列做法,必将给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也必将通过不断营造勤、清、廉的政治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企业营商障碍,为巴林左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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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纪委高度认可林西县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
“林西县税务局“两个责任”履行到位,其中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用实实在在的硬举措为全县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希望县税务局纪检组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更加有力。”近日,林西县纪委李占勇书记对林西县税务局纪检组工作给予批示。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林西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积极协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全县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是突出真学真用,思想根基更加牢固。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林西县税务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的首要内容,先后组织副股级干部集中学习3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33次、党支部研讨165次,参与研讨交流人员近百人次。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活动,将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主题党日和专题党课结合起来,做到了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二是突出明责督责,责任履行更加有力。林西县税务局纪检组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关键,不断在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检查督促上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纪检组工作要点》,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职责。自2018年来,共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118份、《税收管理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6份。督促党委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分析评估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工作成效更加明显。纪检组下大力气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持之以恒地转作风、树新风。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工作职责日常之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紧盯重要节点,以微信、短信的形式送上节假日期间“廉礼”问候,3年来共发送廉政短信50余条,做到事前提醒及时预防。对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私车公养等行为的明察暗访和巡回督查,有力的净化了县域税收环境。
四是突出严管厚爱,监督执纪更加严格。纪检组坚持问责、监督、健全机制多管齐下,督促引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税。自觉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六大纪律”和“两权运行”的风险处理方式与“四种形态”一一对应。2018年-2020年,纪检组共开展关键岗位负责人约谈132人次,切实强化了纪检组的监督职能。通过定期督办提醒和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有效压实了工作纪律执行。通过持续保持执纪监督高压态势。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微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着重点,严查细究,全面提升了税收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为林西县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税务铁军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孙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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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以外的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措施解读
党纪政务处分以外的
处理的主要内容
(一)批评教育类
1.谈话提醒
谈话提醒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谈话的方式对监督对象进行提醒和告诫。谈话提醒适用的情形是,被监督对象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但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纪委和监委均可以使用谈话提醒方式。《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党纪处分条例》第19条、《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15条等对党委、纪检机关使用谈话提醒作出规定;《监察法》第45条、《政务处分法》第12条等对监察机关使用谈话提醒作出规定。谈话提醒对于落实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具有重要意义。
2.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评指出被监督对象存在的错误,并要求其改正错误。批评教育适用的情形是,被监督对象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但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纪委和监委均可以使用批评教育方式。党章第40条、《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党纪处分条例》第19条、《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15条等对党委、纪检机关使用批评教育作出规定;《监察法》第45条、《政务处分法》第12条等对监察机关使用批评教育作出规定。批评教育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其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责令纠正
责令纠正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或者纠正违纪违法获得的有关利益。纪委和监委均可以使用责令纠正方式。《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第40条等对违纪行为的责令纠正作出规定;《政务处分法》第25条对违法行为的责令纠正作出规定。责令纠正的目的是对违纪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挽救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责令赔礼道歉
责令赔礼道歉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机关责令违纪的党员主动向受害人当面赔礼道歉。《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责令赔礼道歉作出了明确规定。责令赔礼道歉的目的一方面是督促违纪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另一方面安抚受害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5.责令检查
责令检查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责令被监督对象对自己的错误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检查适用的情形是,被监督对象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但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纪委和监委均可以使用责令检查方式。《党纪处分条例》第19条、《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15条等对纪检机关使用责令检查作出规定;《监察法》第45条、《政务处分法》第12条等对监察机关使用责令检查作出规定。责令检查的目的是督促被监督对象吸取教训、保证不再重犯。
6.诫勉
诫勉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被监督对象有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应当对其予以诫勉。纪委和监委均可以使用诫勉方式。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规定,党内诫勉适用的情形是“轻微违纪问题”。根据《政务处分法》第12条规定,政务诫勉适用的情形是“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第1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予以诫勉”。诫勉后,免予或者不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进行诫勉,可以采用谈话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六个月后,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7.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机关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纪行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党内监督条例》第33条、《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等对通报批评作出了规定。实践中,并非所有的违纪行为都要求通报批评,一般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违纪行为才适用通报批评。比如,《党内监督条例》第33条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此外,监察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通报批评方式。《政务处分法》第61条规定,“有关机关、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该机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二)组织处理类
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1.调离岗位、暂停职务
调离岗位是指,对有证据证明存在一定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根据情况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对其予以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问责条例》第8条使用的是“调整职务”一词。调离岗位既可以作为审查调查中的临时措施,即“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违纪事实的审查对象,根据情况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对其予以调整”,也可以作为对查实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比如,《政务处分法》第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或者监察机关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降低薪酬待遇、调离岗位、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等处理”。
暂停职务是对公职人员重要的组织处理方式。《政务处分法》第52条规定,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2.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则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后,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仍要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3.责令辞职
责令辞职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后,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仍要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4.免职
免职是党内重要的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方式,不同于政务处分中的“撤职”处分。免职是指,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的被调查对象,或者已经查实违纪的党员干部,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以免职。免职后,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仍要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5.降职
降职是党内重要的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方式,不同于政务处分中的“降级”处分。降职是指,降低一个以上职务层级安排职务。降职多用于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再给予降职处理,发挥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双重惩戒作用。降职后,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仍要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来源:我们都是担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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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上铸忠魂 品读革命烈士陈毅安、王尔琢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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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安烈士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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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尔琢烈士雕像
井冈山是革命的山、战斗的山,也是英雄的山、光荣的山。
在井冈山斗争两年零四个月的时间里,共有4.8万余人牺牲,其中有名有姓被镌刻在纪念碑上的只有15744人……革命先烈们用井冈山上的红旗,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明白地昭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并没有被吓倒、被征服、被杀绝。他们从地下爬起来,揩干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
是什么让这群聚集在井冈山的年轻人不畏惧死亡?又是什么让他们的生命价值超越了死亡?一起展开他们的家书。
我们的目的地终会到达
【家书原文节选】
我最亲爱的承赤妹:
我怕听流水澎湃的怒潮声,也怕看船头晶晶似的明月,更怕听旅客中谈论青春年少的乐趣,生(死)别离的悲哀……我们是有阶级觉悟性的青年,担负了世界革命的重大使命,我们难道恋恋于儿女的深情吗?没有一点牺牲的精神吗?我们绝对不是这样……
最亲爱的妹妹,你不要畏难吧!十八层地狱底下的中国,今日也得见青天白日了。眼见得帝国主义军阀及一切反动势力快要到坟墓里面去。一钱不值的我们,也要做起天下的主人了。努力!努力!前进!前进!我们的目的地终会到达啊!
毅安启于衡州舟次,定明日出发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日
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一角,陈列着一封革命烈士陈毅安写给妻子李志强(即承赤)的信。信已泛黄,却见证了两位热恋中的青年相慰相勉、共同走过的理想与青春。
写得一手好字的陈毅安,是一名红军骁将:1905年出生于湖南湘阴,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四期,曾参加北伐战争,后参加了秋收起义,随部队到井冈山,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师第一团连长、营长。
自1922年起,陈毅安与李志强便开始了长达八年的书信往来。李志强在长沙城里的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就读,两人属于一见钟情。对于年轻人来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美好的爱情,让他们幸福不已。对于陈毅安所选择的道路,李志强在理解和支持之余,常常陷入无尽的担忧。
对李志强,陈毅安始终是歉疚的,年轻的他们,忍受着太多的离别之苦。然而他明白:在那个年代,革命需要有人流血,有人牺牲。民族大义使他不得不将私情抛却,信中一句“我们难道恋恋于儿女的深情吗?没有一点牺牲的精神吗”,便是他一生所向。
1927年,陈毅安参加秋收起义。来到井冈山后,他发现党的政策,军队的制度,尤其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这些都与以往不同。军队实行民主,还成立了士兵委员会,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友们亲如一家,为共同的理想而战,这不就是自己多年来所向往追求的吗?尽管条件异常艰苦,但他真是由衷地喜欢这里,便在给李志强的信中写道:“我天天跑路,钱也没有用,衣也没有穿,但是精神非常愉快,因为是自由的,绝不受任何人的压迫。”
1928年,毛泽东在《西江月·井冈山》一词中写下“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满怀激情地歌颂了井冈山将士坚守根据地的英勇斗争精神。时年23岁的陈毅安在这场战役中率领不足一个营的兵力,沉着指挥,最终战胜了十倍以上的敌人,取得黄洋界保卫战的胜利,保卫了井冈山大本营。
1929年,陈毅安在作战中受伤,回老家养伤,并与李志强完婚。1930年6月,陈毅安告别新婚妻子和还未出生的孩子,重返战场。归队后,陈毅安奉命任红八军第一纵队队长,兼任攻打长沙战役的前敌总指挥。攻占长沙后,敌人疯狂反扑,为了掩护红军撤退,陈毅安被敌人子弹击中,彭德怀闻讯赶到时,陈毅安已经停止了呼吸。
牺牲时,他只有25岁。
1931年3月,陈毅安牺牲8个多月后,李志强又接到了一封信,信封上是陈毅安的手书。她欣喜万分,抽出信纸,竟然是空白的。她失声恸哭——丈夫曾与她相约:“如果我哪天不在人世了,我就会托人给你寄一封不写任何字的信去,你见了这封信,就不要再等我了。”
陈毅安给李志强一共写了54封家书,李志强悉数精心保留。2002年,李志强去世后,按照生前心愿,她的骨灰和陈毅安的遗骨安放在了一起。
革命不成功立誓不回家
【家书原文】
父母大人:
凤翠母女此次来汉,未能见上一面,心中定会十分难受。她娘家父母双亡,我又在千里之外,望大人把她当做亲生女儿对待,见她如见儿一样。儿何尝不思念着骨肉的团聚,儿何尝不眷恋着家庭的亲密,但烈士殷红的血迹燃起了儿的满腔怒火,乱葬岗上孤儿寡母的哭声斩断了儿的万缕归思。为了让千千万万的母亲和孩子能过上好日子,为了让白发苍苍的老人皆可享乐天年,儿已以身许国,革命不成功立誓不回家。
王尔琢
1927年5月
王尔琢,湖南石门人,黄埔军校一期生。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时任团长,蒋介石派人游说他:只要加入国民党,就擢升军长。他拒绝了,参加南昌起义,上了井冈山,屡立奇功。
这是南昌起义前,王尔琢给湖南老家的父母写去的一封家书,信中提到的凤翠,是他的妻子郑凤翠。两人1923年结婚,然而在一起仅仅生活了三个多月,王尔琢就为了追求革命理想而离家别妻。1927年5月,王尔琢随北伐军到达武汉,原本要写信约妻女到武汉团聚,却因为革命形势的变化而错过了团圆。心怀歉疚的王尔琢,给父母写去了这封家书。
“为了让千千万万的母亲和孩子能过上好日子,为了让白发苍苍的老人皆可享乐天年。”这是王尔琢以鲜血和生命作出的承诺与担当。
南昌起义后,王尔琢跟随起义部队南下。这支部队由多个队伍汇集而成,转战途中,既有追兵,又时有土匪袭击;官兵饥寒交迫,疾病流行;部队思想出现混乱,不少官兵相继离队,有的营长、连长们结着伙走,甚至带着一个排、一个连公开离队。为了保住这支部队,行军时,王尔琢或搀扶伤病员,或帮助战士们背背包、扛枪,边走边给战士讲革命道理,有时还唱唱家乡小调,鼓舞士气。宿营时,他又主动找一些干部、战士谈话。然而到达江西安远天心圩时,部队从2500余人减少到800余人,团级以上干部只剩下朱德、陈毅、王尔琢三人,面临溃散的危险。为挽救队伍继续革命,在天心圩,朱德、陈毅、王尔琢等人召开排长以上军官会议,进行了天心圩整顿,王尔琢在大会上蓄发明志:“革命不成功,坚决不剃头、不刮胡子!”
坚定的信念,凝聚了队伍。火种保留了下来,再也没有熄灭;誓言已然发出,再也没有动摇。
1928年4月,朱德与毛泽东部队井冈山会师后,王尔琢任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参谋长兼第28团团长,协助毛泽东、朱德取得五斗江、草市坳等战斗的胜利,为保卫和发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大贡献。
有斗争就意味着会有牺牲。1928年8月,在攻打郴州失利后,王尔琢率部重返井冈山。在江西省崇义县思顺圩,担任前卫的二营营长袁崇全突然叛变,并且带走了两个连。当时多数人主张追歼叛军,而王尔琢则主张去把他们“喊回来”,他认为大部分人是受到蒙蔽,“如果内部再打,损失更大。”大家一再劝说王尔琢,既然袁崇全已叛变,这一去,恐怕会有危险,但王尔琢坚决地表示:“我是他们的团长,还是我亲自去把他们接回来。”
王尔琢只带了一个警卫排去追,后来也真如他所说,两个连大部分的士兵都被劝了回来,为革命保存了力量。只是他自己却惨遭叛徒开枪射击,英勇牺牲,年仅25岁。
胜利,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有太多类似这种壮烈的瞬间。在井冈山的各个革命遗址里,可以看到数不清的烈士肖像照和简单的生平介绍,王尔琢、陈毅安、张子清、卢德铭、黄公略、伍中豪……他们生卒的“卒”,大多是1928、1929、1930、1931。这些在20多岁、30岁出头就牺牲的烈士,永远凝固在一张张清晰度并不高的黑白照片中,有些人,甚至没有留下一张照片。
内心有光明,力量才有指引。当年汇聚井冈山的,有赤贫的工人、农民,也有大学生、富家子弟……他们明知面前是一条无比危险、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道路,却始终追随着中国共产党一路前行,坚信这条道路的尽头就是梦想中可爱的中国。在生与死的关头,在被追杀、被通缉、被“围剿”的环境中,他们用一次又一次的坚定选择,展示了信念的伟力。
王尔琢牺牲后,红军在宁冈举行追悼会。毛泽东亲笔拟就、陈毅手书了一副挽联:
一哭尔琢,二哭尔琢,尔琢今已矣!留却重任谁承受?
生为阶级,死为阶级,阶级后如何?得到胜利始方休!
这副挽联,写出了今天我们应当如何告慰革命先辈——矢志奋斗,得到胜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nd
责任编辑:王赫男
制作:王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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