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 00:42:2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葫政办发63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葫政办发63号
全文有效
2016年4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工作全面平稳开展,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推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全市有关“营改增”全局性、方向性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营改增”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营改增”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营改增”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朱建中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施民新 市财政局局长
姜家瑞 市国税局局长
邵子敏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孙铁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柴文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王 伟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马 升 市服务业委主任
范立民 兴城市常务副市长
常晓峰 绥中县常务副县长
高庆伟 建昌县常务副县长
熊玉辉 连山区常务副区长
陈 玮 龙港区常务副区长
王建华 南票区常务副区长
张世功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 涛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纪 敬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奚耀贵 觉华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庄 巍 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蛋挞 发表于 2020-7-23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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