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6/176_1618545006875.gif?width=640&size=6261一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称“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0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平时:预缴税款
取得综合所得时,支付方(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汇总全年
02
年度汇算的公式:
年度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0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2020年度应纳税额-2020年已预缴税额
03
以下非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
经营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
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
补充说明:纳税人若在2020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
2020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6月30日
三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此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并不是您实际拿到手的收入。)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与2020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4.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2020年度应纳税额,但纳税人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四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法申请退税: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2020年度应纳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职、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应当补税: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2020年度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其他综合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3.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4.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五
纳税人可以选择那些办理方式?
01
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
02
单位办,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03
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另需说明,单位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者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六
办理渠道?
01
网络办: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02
大厅办、邮寄办:
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提交资料:
1.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
2.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存时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八
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情形一: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
1.有一处任职受雇单位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单位,视同任职受雇单位。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情形二: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
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九
如何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补税?
01
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纳税人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银行卡账户。纳税人通过申报表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后办理—税款退至纳税人银行账户。
02
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补充说明:
1.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2.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来源:甘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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