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诵读』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3/932_1618306208126.jpg?width=900&size=42872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即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又鼓励大家助人为乐,《民法典》增加了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客造成损害的责任规则。无偿搭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形的除外。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3/970_1618306208353.jpg?width=581&size=78420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朗读者:陶圣洁(黄果树区税务局)
编辑:纳服税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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