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首违不罚”,让纳税人感受柔性执法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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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税务人员跟我说,由于这是我首次未按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资料,不予处罚的时候,我心里觉得暖暖的。人都有疏忽的时候,第一次犯错能够被谅解,对我来说真的很安慰。”贵州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盛晓舸说到。
原来,盛会计在报送职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数据时,由于忘记上月公司职工社保费缴纳数据发生了细微变化,导致产生了30元税款一直未缴纳。直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税收管理员李光跃打电话提醒她时,盛会计才发现这个问题。当她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处理完有关事宜,准备接受处罚时,税务人员笑着告诉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你这属于首次违反清单内的事项,不予处罚。不过,以后可要细心一点了哦,下次就要被罚了哟!”盛会计高兴地连连点头,她没想到这次犯了错,不仅没有被处罚,还接受的是这种春风般的教育方式。她表示:“一定记得这次的教训,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了!”
据了解,自严格执行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遵义经开区税务局已对3名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书,相关税法规定和税收政策经税务人员宣传教育后,得到纳税人真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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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税务、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黎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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