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4-12 11:15:24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273_1618197321420.gif?width=640&size=17702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道树表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790_1618197321780.mp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不断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是国际税收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主导建立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平台。它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跨境合作,也有力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一整套机制。
在北京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设立了“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上线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创立了《“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还在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了“一带一路”专席。

二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2019年,在浙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正式建立征管合作机制。2020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不仅没有因为疫情而中断,而且创新形式,组织召开13场线上会议,助力抗疫情、促发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创造了一个交流平台。

三是取得了一连串成果。
2019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并制定了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同时,还建立了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

四是收到了一揽子成效。
截至去年底,共举办了20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789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涉税争端,为跨境企业消除了重复征税。着力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跨境贸易投资者带来了便利。

目前“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作网络,拓展朋友圈;分享税收征管实践,推动各方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各国企业共同发展,将合作机制打造成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合作平台典范,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关链接:

[*]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拉开序幕!宣传活动主要有五个方面

[*]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

[*]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啥?权威解读来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