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1-4-12 10:10:31

“税收宣传 三十而‘丽’”主题征文大赛启事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749_1618193429749.gif?width=640&size=1960031

春暖花必开,
税宣恰自来。
今年4月1日,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的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从1992到2021,税收宣传月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0年。30年间,税收宣传的理念、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税收宣传月为民服务的主题没变,税务人为民服务的初心未改。透过税收宣传月这个历史“坐标系”,我们也可以见证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面貌的变化、个人成长的印记。
30年时代变迁、30年初心不改。在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举办专题征文比赛,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讲述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感受,对税收改革发展的感受,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及成效。
//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
//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 作品要求
01
内容要真实、积极健康,语言生动、流畅,有真情实感;
02
体裁不限,可以是纪实、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
03
作品需为原创,严禁抄袭、套改。
// 参与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shuixuan30@126.com,注明“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并在邮件正文内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 奖项设置
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组织财税专家、文学编辑、系统内相关领导、知名媒体人等开展评审。此次征文活动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一等奖奖品为小米32寸高清电视,二等奖奖品为西部数据2T硬盘,三等奖奖品为欧乐B电动牙刷,优秀奖奖品为九阳便携榨汁机。获奖人员均颁发相关纪念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展示。
// 其他事项
01
本次征文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会向作者支付稿酬。
02
活动期间,公众可以对参赛、获奖作品进行举报。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03
活动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964_1618193430564.jpg?width=1080&size=43815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809_1618193430699.jpg?width=720&size=6485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收宣传 三十而‘丽’”主题征文大赛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