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403_1618191636060.gif?width=900&size=161322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594_1618191636650.gif?width=240&size=101021
推荐阅读
?提醒!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文件来了!两部门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明确!4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250_1618191636813.gif?width=639&size=263934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12/965_1618191637096.gif?width=639&size=3496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