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要点专题 (三)
http://file.tax100.com/o/202104/09/264_1617918911806.gif?width=600&size=44631尊敬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目前正值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为了帮助您更加准确、快速的完成申报,我们结合申报表填写常见问题及企业所得税重点涉税事项编写了《哈尔滨市税务局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要点指引(1.0)》,并精选其中重点事项进行专题推送,敬请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十一、填报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纳税人如填写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数据,应确认是否属于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的企业。
十二、各项数据应符合扣除标准
纳税人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正确填写职工薪酬支出相关数据并进行纳税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
十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十四、本表属于发生即填写表单
纳税人发生相关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本表。
十五、扶贫捐赠支出附列资料与往年数据校验是否正确
附列资料行“2015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2列“税收金额”应大于等于本表“扶贫捐赠”行次同列数据,且大于等于上年度本表本栏次数据。
相关链接: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要点专题 (一)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要点专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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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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