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征期提醒
本月申报期截至4月20日别忘记及时申报哦
4月1日-4月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
4月1日-4月30日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6月30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车船税(全年)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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