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更新】20210402涉税提醒
20210402涉税提醒财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封信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封信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2021年4月18日0时起至2021年4月30日8时30分,全市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一网通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等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及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4.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政发〔2021〕2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提质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更好地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经省委同意,提出具体意见。
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政发〔2021〕2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链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
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通告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联申报。为提高关联申报质效,节约办税时间,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附有电子税务局关联申报操作指引。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通告
人社
1.深圳市管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该条例。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链接:深圳市管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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