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1-4-2 10:00:2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中级风险任务集中应对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中级风险任务集中应对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中级风险任务集中应对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3.31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辖区内的中级风险任务,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负责集中应对。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98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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