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巷的猫 发表于 2021-3-25 17:01:22

2020年期末“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有余额可以吗?

我们公司2020年12月份报废一台固定资产,我们把余额记入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2021年1月份处置结束,我们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营业外支出”。2020年期末“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有余额可以吗?资产损失申报在2020年还是2021年?

庚鑫专栏 发表于 2021-3-25 17:01:36

“固定资产清理”是个过渡科目,清理结束前出现期末余额属正常。公司的固定资产是在2021年1月进行损失处理的,所以申报年度应该是2021年。即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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