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25 10:00:42

宁夏人社局 关于举办宁夏第32期和33期“创办你的企业” 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宁夏人社局
关于举办宁夏第32期和33期“创办你的企业” 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宁就创发〔2021〕19号

五市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创业培训讲师在创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区创业培训工作有序发展。根据2021年创业培训工作安排,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决定在4月上旬举办宁夏第32期和33期“创办你的企业”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4月2日至11日,共10天。
(二)培训地点:银川大学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业勤南街双关路银川大学滨河新区)。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创业培训工作,具有务实敬业精神;
(二)能够长期从事创业培训工作;
(三) 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为准),具备成人教学经验,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有企业经营管理经历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五市各推荐15名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的优秀人员,经自治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办公室和创业培训师对推荐的学员进行面试选拔,择优录取60名学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授课、资料、租用场地、保险等费用由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承担。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五市推荐的讲师须填写《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附件1),由五市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中心)签署意见后,于3月29日上午12:00前同《宁夏第32期和33期“创办你的企业”师资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至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培训科(表格到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rss.gov.cn下载)。
(二)五市要认真摸底,精心选拔,将真正能够承担和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优秀人员选拔进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三)请五市务必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30日8:30—12:00到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二楼多功能厅参加面试选拔。
联 系 人: 雷建忠 马 伟 马巧莉
电子邮箱:zzqjypx@163.com
联系电话:0951-5045792
附 件:1.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宁夏第32期和33期 “创办你的企业”师资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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