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的低价值租赁是否有标准?
新租赁准则的低价值租赁是否有标准?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判定仅与资产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或其他情况影响。低价值资产租赁还应当是一项单独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及其应用指南,都没有对“低价值租赁”的“价值”金额做出过明确界定,因此具体的金额标准应该是由企业自主合理判断。为统一集团内部的会计核算标准,企业可以制定本集团内部的“低价值”标准,以供全集团企业共同遵守。
常见的低价值标的资产包括平板电脑、个人电脑以及办公家具和电话等小型物件。如果标的资产在全新时通常不属于低价值资产,则该标的资产的租赁不能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例如租赁的办公楼价值不低,因此,办公楼租赁不能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处理。
如果承租人转租一项资产,或者预期将转租一项资产,则原租赁不能按照低价值标的资产租赁进行处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