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彷徨 发表于 2021-3-15 16:05:23

劳保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扣除?

劳保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扣除?

居正君 发表于 2021-3-15 16:06:18

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只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才准许税前扣除,没有实际发生的,不能预提列支。同时,必须是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所谓合理,是指必须确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或提供的支出,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就是说,如果发放给其他没有劳动关系人员的劳保费或者不是出于工作需要,给其他与企业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的支出,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劳保费支出必须是实物
劳动保护支出坚持凭据报销,《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号)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必须与福利费进行区分
劳动保护支出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需要将相关资料证明留存备查虽然企业出于合理经营管理目的发放的员工服装是合理的支出,但必须有相关资料证明(如内部管理制度等),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符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工作中不需要的服装相关费用不能扣除,如某金融企业发放给员工工作时穿的西服、领带、等费用可以扣除,如果发放登山服,则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2.要符合统一制作的要求。统一的标准应该是同类型人员服装标准统一,服装形式统一,而个性化明显的服饰不符合上述要求。3.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对员工工作时没有必要统一着装,仅是为提高福利待遇而发放的服饰,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因此,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非因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以外的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应界定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的标准申报扣除。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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