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9 11:15:47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第2次常务会议

日前,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关于支持“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方案》,启动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定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分工。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宣传部部长姜杰等自治区领导出席。
会议指出,《总体规划》紧密结合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坚持过渡安置与灾后重建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提出优先解决重建受灾群众住房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现了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充分考虑到灾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按照构建重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同时,特别注重保护民族文化,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和地域风貌。会议通过《总体规划》,将于近日批复下发。
会议确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总投资113.12亿元,项目共分为“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运输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和“边消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四大类,明确了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社会保障、产业、基础设施、开放、地质灾害治理共9个方面的恢复重建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要紧盯“两年基本完成、三年整体跨越、五年同步小康”重建目标,充分借鉴汶川、玉树、芦山、亚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明确重建目标和重点任务,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做到安全、经济、适用;加快公共服务重建,努力将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加强基础设施重建,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切实改善灾区发展条件;高起点推进产业重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突出抓好生态重建,加强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会议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扶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了具体责任人、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会议强调,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和落地的工作,要恪守“三严三实”要求,具体深入抓,严肃认真抓,严字当头抓,经济运行情况要坚持月报季报制度,不断将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以实际成效郑重兑现向全区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早谋划、早安排,切实抓好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各项任务早启动、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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