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9 11:13:37

白玛赤林主持召开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

7月2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召开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报请审定〈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请示》等。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洛桑江村,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邓小刚、宫蒲光、孟德利、德吉、多托、格桑次仁、董明俊、李昭、丁业现,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金世洵,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政策已日臻完善,覆盖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截至2010年底,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62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近3.1万人。同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区73个县(市、区),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到23.52万人。我区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城镇居民因受收入水平限制只有极少数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因户籍限制也不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会议认为,建立专门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利益,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我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报请审定〈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请示》,决定修改完善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凡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镇居民,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的请示》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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