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5月2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上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请示》、《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牧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呈报〈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2008年-2010年)〉的请示》、《西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西藏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事项。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自治区副主席杨海滨、白玛才旺、秦宜智、宫蒲光、孟德利、多托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上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请示》。会议指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制度,落实安置政策,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据了解,西藏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于2008年8月底前结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牧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西藏农牧民占西藏总人口的80%,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农牧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必然选择。各地(市)、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牧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牧区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切实解决农牧区环境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认为,我国人多地少,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严格保护耕地,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国家修订了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西藏以新出台的条例为附依据,制定西藏耕地占用税的实施办法,其目的是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税收调控力度。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西藏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制定《西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帮助边民尽快富裕,巩固祖国边防,加快边境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边境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进步。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呈报〈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的请示》。会议认为,实施薪柴能源替代战略,有利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广大农牧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驳斥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借用所谓西藏环境问题对我国政府的诬蔑和攻击,维护我国在全球环境保护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有利于促进农牧区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农牧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请有关部门按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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