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9 11:12:43

吴英杰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7月1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草案)》。
自治区副主席白玛才旺、邓小刚、宫蒲光、德吉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依法行政的主体工程。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建立法治政府,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行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西藏于2002年2月发布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决定》,2005年10月又发布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依法治藏目标。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对推进西藏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藏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提高,这给西藏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依法治藏、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积极推进西藏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促进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维护法律权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会议强调,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长期、根本性的任务。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开创西藏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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