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
2月14日上午,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并批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呈报各地(市)2007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解决西藏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住房问题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高西藏中小学教育“三包”经费标准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的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西藏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请示》。会议传达学习了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研究《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的有关情况,以及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这是继2005年8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西藏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促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我们紧紧抓住国务院批准项目方案的机遇,一鼓作气、毫不松懈地抓好每一项优惠政策和每一个项目及投资的落实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市)和自治区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和贯彻国务院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温家宝总理关于“安排西藏‘十一五’规划项目和投资,要向基层和农牧区倾斜,把改善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住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形成有利于本地区和本部门发展的良好格局。(二)分解任务,全面做好落实工作层抓紧制定“十一五”规划项目任务分解,统筹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和建设时序,自治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把任务和职责落到实处。(三)切实做好项目的落实工作。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管好、用好项目。
会议强调,全区各地(市)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要按照2007年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调研,摸清房情,因房制宜,改造为主,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农牧民群众的建房和贷款行为。会议原则同意并批准全区7地(市)编制的《2007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区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各地(市)廉租住房建设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建设、统筹考虑;要完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制,合理分配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会议决定,我区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于2007年开始实施,总体思路是:集中财力、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金面实施;向高海拔艰苦地区适当倾斜,采取统(代)建形式进行建设。
会议认为,以“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为主的我区教育由“三包”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亲切关怀。会议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区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三包”经费标准。教育“三包”经费标准调整为:小学生每人每学年由原来的1100元提高到1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由原来的1250元提高到1300元。边境县、乡小学生每人每学年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由原来的1350元提高到1450元。
会议决定,为保障广大农村五保户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从今年起将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300元提高到1500元。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民医疗制度,进一步保障广大农牧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将我区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由现在的年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
会议决定,将我区现在以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形式出现、实质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改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7年起,我区将在农牧区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年人均纯收入500元调整为800元,保障人口达23万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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