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_Qqa7I 发表于 2021-3-9 00:24:37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汪康建议,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消费指数在GDP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等措施。
   其实,早在2012年的两会上,就有代表提出关于开征遗产税的问题了——全国人大代表、首钢总公司董事长朱继民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研究开征遗产税,向少数富裕人士开征遗产税,这是一种难得的、最适宜于市场经济环境下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那么,开征遗产税真的可以调节贫富差距吗?

一、遗产税的征收针对少数富裕家庭
         开展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少数富裕人士,而大多数家庭和个人不会面临遗产税的征收;遗产税不会影响基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现阶段我国开征遗产税已有了较为坚实的立法依据。
      首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已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高收入群体的出现为开征遗产税提供了征税对象;其次,收入悬殊越来越大,遗产留给后代,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优先地位甚至无需竞争,与“勤劳致富”的观念相违背。
三、一定程度上有对于公益
         如果开征遗产税,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另外,在弥补我国当前税制缺失的同时,还可以将征收的税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扶持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均衡社会财富。
      综上分析认为,开征遗产税确实可以在某些程度上缓解社会财富悬殊过大的情况。
社会财富悬殊过大会导致什么问题呢?   社会财富悬殊过大会导致什么问题?      多数学者认为,现代社会或者工业化社会的分配格局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它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即中产阶级。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里,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分配差距比较小,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比较丰足的经济收入和公平的发展机会,生活比较安定,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这样的社会是最稳定、最可持续发展的。
      社会中间层通常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庞大的中产阶级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的调节功能,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它可以在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起到“缓冲层的作用,可以使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缓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社会结构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中,社会主流意识更趋稳定,不容易受极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中等收入阶层数量庞大,其拥有的资金和财产多,消费需求大并能持续增长,因而能够推动和扩大内需,形成高收入、高福利、高消费、高产出的良性循环。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相对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分配格局模型。这种分配格局形态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自然形成的,世界上许多现代化发达国家都是这种分配结构。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而不应是“金字塔型”“哑铃型”或者是“倒丁字型”。与“橄榄型”分配结构相对的是“金字塔型”分配结构,即低收入者占大多数的分配结构,这是一种两极分化的结构。
         尽管对于当前我国是否属于“金字塔型”分配结构,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收入差距过大,并且呈现继续拉大的趋势,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事实。在我国,人民群众对收入差距拉大已经意见很大,并且成为许多社会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如果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有一定的扩大迹象。我国基尼系数有所反弹,考虑到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将导致国内居民整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回落,引起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并对一国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后续仍需改善收入差距现状以释放消费活力、提升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进而促进“双循环”发展格局的稳步推进。  那么,有如何开征遗产税呢?
  有分析认为,应合理选择税制模式,可以采用总遗产税制,实行先税后分的办法,并将遗产赠与税纳入归集范畴,防止纳税人生前将财产大量转移而逃避税务。在遗产税起征点的确定上,要确定合理的基数,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财富状况变化动态调整,实行税率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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