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 23:38:46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2
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服务葫芦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依法做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和监控。强化税源监控,掌握税源底数。对占全市80%以上的百户重点税源企业建立分户档案,动态跟踪、按季形成报告,增强税源掌控力;积极做好税收分析工作,做好税收收入日常分析、专题分析、税收经济分析、税收调查专题分析以及税收政策分析工作。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为抓手,共计组织税收收入155.3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长5.6%,共办理出口退税10.5亿元,同比增长148.6%。
2.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营改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税降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时提醒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查找和改进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完善各县区局有关材料45篇,形成2份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1份政策执行反馈报告报送省局,积极为总局完善税收政策提供意见建议,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税资政,创建《葫芦岛税收经济分析专刊》。在反映工作动态的同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研以致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做优做强存量税源三个方面剖析,形成了《培育经济税源 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葫芦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分析报告,为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关注热点,形成特色分析产品。及时跟进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完成了《解放思想 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政策 助力葫芦岛经济发展》两篇专题分析报告,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进一步简政减税降负提供了有力参考。2018年围绕税收与我市经济、税收与乡镇经济、税收与民营经济等重要方面,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条,充分发挥了以税资政的作用。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更新税务行政许可目录,规范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办税指南等,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2018年,全市共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74件。
二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减证便民,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按照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形成了清理报告并上报省局。
三是深化企业“多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强商事制度改革,针对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个性及共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与工商等部门沟通联系,对工商信息接收滞后、行业代码差异、管户分配交错等情况及时协调。经过积极努力和全力推进,全市商事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切实保障依法履职。
4.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市税务系统全方位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新机构挂牌、“三定”暂行规定平稳落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序推进等工作,努力开创“人合、事合、力合、心合”的新局面,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肯定。通过机构改革全市税务系统共减少各类机构合计122个。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1个全职能局,其中市局1个,下辖3个区局、3个县(市)局、4个开发区局。市局共设内设及另设机构19个,派出机构5个,事业单位3个。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关,2018年全市共计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7件。均按照规定向省局备案审查。报备及时、资料规范。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市县两级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文件清理工作。7月5日市局挂牌日完成3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在互联网发布公告;7月25日县级税务局挂牌审核发布县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1份,在互联网发布公告;9月30日,市级派出机构挂正式牌审核发布派出机构改革事项的公告1份,在互联网发布公告;10月30日,县区局所辖税务分局(所)正式挂牌审核发布公告县区局所辖税务分局(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1份,在互联网发布公告;圆满完成了市县两级新机构挂牌当日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公告税务机关挂牌相关事项等工作,保障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还按照省局部署完成了税务机关“三定”以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告清理结果。
二是认真做好其他专项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税务省局和市政府部署,开展涉及军民融合发展、产权制度保护、阻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排除限制竞争、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专项文件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报告并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本局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对本局行政管理、税收业务管理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2.加强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严格按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对各项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认真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对广大干部关注的重点工作,多层面、反复征求意见,提升议事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保障了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在册并形成完整档案予以存档。2018年全年共召开党委(党组、联合党委)会议71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征管体制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完成后,新的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了各层税务机关征管职责,合并后共减少税务机构122个,解决了多年两套税务机构运行的历史。完善了全市稽查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地配置了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资源。改革后,全市共设立了三个稽查局,做为市局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完全实现了市级稽查,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原市地税局的建昌县、绥中县和兴城市稽查机构撤销,人员全部并入本级征管部门,实现了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的倾斜。
2.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业务规范,干部全部纳入数字人事进行管理。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推进业务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省税务系统稽查执法处理指导意见》,统一全市税收执法标准、执法尺度。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上报备案市县两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案件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市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计审理重案11件,审结9件,全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犯罪移送公安。
二是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在3家法治基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基础上,结合一级稽查的实际,为稽查部门配置了执法记录设备,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实行执法准入制度。除上级交办、外部门转办、涉税举报、协查案件等不具有计划性的执法检查外,实施税务检查及其他风险核查都要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多次检查的问题,减少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18年在做好市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平台”,对随机抽查对象的选择、检查人员选派、案源推送、检查结果等全部实行电脑管理和监控,强化痕迹管理,形成了全流程、零人为干扰的信息闭环,做到“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三是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了《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深挖“保护伞”“关系网”,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召开了市税务局和市公安局、海关、人民银行葫芦岛中心支行联席会议,制发《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08-2020.08)》文件,完成四部门会签,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成立“8.16”专案组,开展税警联合机制,与公安合作进行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推广和使用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税收业务流程的事前风险预警、事中实时防御、事后风险分析处置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的内控风险闭环管理。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将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列入市局机关绩效考评指标。 2018年全市应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共计40人,考试通过40人,通过率为100%。
二是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市税务干部学习省局下发的《以案明纪—国税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二)》,围绕税务系统常见违纪问题,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分析问题原因和危害,提出对策和防范措施,促使广大税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税务系统共开展廉政教育28次,警示教育税务干部1944人。观看了《巡视利剑》、《贪者之戒--栾庆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人生不能悔棋--邓为民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贪欲引他们误入人性歧途》《纵欲之害》等警示教育片。 三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着眼点,通过绩效考核实施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7.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优化税务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始终排在全省前列。2018年3月,葫芦岛市委、市政府对原市国税局、原市地税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别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4月,原辽宁省国税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葫芦岛局纳税人满意度列全省第一位。2018年,我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工作思路。召开了部分主管税务机关回避的座谈会,调研21个办税服务厅,征集五大类25项意见建议,进行六轮整改,两次营商建设专项检查,两次“一厅通办”专项检查,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是推行纳税服务新模式,助力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推进。通过推行“一厅通办”、跨区域通办、试点开展“容缺受理服务”等纳税服务新模式,“最多跑一次”清单让211项业务一次性办结,各办税服务厅基本解决排了二次队问题,全年未发生负面舆情,投诉大幅降低。全年各办税服务厅共受理39.9万笔业务,限时办结率99.98%。2018年12月,总局对全省14个单位进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葫芦岛列第二位。
三是加强纳税人信用等级管理,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影响力。2018年纳税信用等级建设成果凸显,“诚信纳税、守法经营”的氛围更加浓厚,共有17户纳税人申请补评复评,受理申请数量超过往年总和。
四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新机构 新服务 新形象”行动总体协调及统筹推进工作。构建二维码宣传体系,印发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以实体纳税人学堂为主阵地组织各类培训,全市7000余名纳税人参训。组织开展“媒体记者体验行”,信息化办税零距离体验,大调研、大走访、大讨论,“我为新机构代言”,“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和民营企业需求调查等多项主题活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廉政规定,加强廉政审核把关,对干部晋升、选先评优、干部借调等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2018年机构合并后我局共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14个。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2018年,市税务局主要领导与班子副职、各职能科室及各基层局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监督责任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二是创新执法督察方式。紧紧依托内控监督平台,运用税收执法风险分析子系统、行政管理风险分析子系统、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聚焦重要领域、重要事项、重点岗位和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纳税户注销等高风险领域,开展重点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期间的投诉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从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税务工作,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展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及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问责职责。突出问责重点,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等突出问题进行问责。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按照程序问责,严肃问责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和设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按期做出复议决定,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8年,全市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由于不符合复议受理条件,不予受理;上期结转1件,申请人申请撤回并经市局同意撤销。
2.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应诉规程》,认真做好各项答辩准备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委托行政机关人员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018年,全系统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上期无结转案件,一审已审结1件。
3.做好信访工作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市两级信访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稳定为先”的方针,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多次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与信访诉求对象面对面交谈,了解情况,解决矛盾,积极协调市信访局来信案件处理工作,深入化解信件和来访问题,保证了全局信访工作的平稳有序。针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强化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随时掌握信访人动态,确保了机构改革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没有发生进京访。制定《葫芦岛市税务局涉税负面舆情管理工作规范》,妥善依法、依规处理负面舆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化解舆情危机,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18年,通过民心网和12366热线等平台受理投诉、举报57件,已办结55件,投诉回访满意率为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执行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上级文件,细化任务分解,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全面梳理制度。为规范政务公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五项制度。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税务系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检查和考评。市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和督察督办内容,明确责任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开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2.加强规范管理,推进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大力推行 “三亮三公开”活动。亮标识。强化自我约束,激发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亮承诺。根据自身情况、工作要求及岗位特点,作出服务承诺。亮监督。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服务评价卡等措施,开门纳谏,及时改进窗口服务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公开政策。在办税服务区放置并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推广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限时办结事项和即时办结事项上墙。公开职责。纳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配置胸卡,公开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增强岗位意识,明确岗责。公开政务。公开办公电话和举报监督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信用A级的名单。按时限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和非正常户名单,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纳税环境。
3.配合税收宣传,拓展公开领域公开事项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审核、更新、维护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是利用户外媒体广泛宣传。在市区主要公交站点、户外大型广告牌联合投放宣传海报60余块,并根据政务公开需要,更换广告信息内容,使税收宣传主题,深入人心、心口相传。
三是税宣标语搭上出租车。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这种“流动名片”的形式,将税宣的主题跟着一辆辆的出租车传递出去。通过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渗透力强的宣传方式,将最新的税宣主题广泛的传播到千家万户。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坚持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内容,2018年组织了宪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学习。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能力
把依法行政、税收法治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开展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主题的“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知识竞赛,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培训”新优势,将岗位练兵与网络竞赛相结合,激励干部立足岗位自主学习,助力广大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业务,达到了岗位练兵比武的实际效果,更好地服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2018年市税务局开展了干部法治专题培训2次、结合初任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普通税务干部法治培训2次,个税改革等专题培训10余次,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等网络答题2次,激发了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的学习氛围,提升了税务干部法治观念。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一是策划拍摄《笔尖下的税月》微电影。通过讲述兴城市税务系统干部从事税务工作30年经历的点滴“税月”故事的方式,重现几十年来税务系统在征管方式、征纳关系等方面的沧桑巨变,弘扬了“忠诚担当、崇纪守法、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
二是制作“最多跑一次”H5动画。依托微信平台以第5代HTML语言制作技术,发布了“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发布,大新闻了解一下?”作品,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辟了税宣新阵地。该作品使参与者进入模拟“纳税服务大新闻”群聊,在模拟群聊、朋友圈中,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共同探讨 “最多跑一次”政策发布时间、具体内容和便利之处,配以诙谐幽默的表情包,以欢乐、亲切、直观的代入感了解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三是制作“90秒读懂税宣新重点”的快闪视频。作品以抓人眼球的宣传方式,直观展现了最新的涉税改革政策、纳税服务新方式,让纳税人在短短一分半的时间内,了解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放管服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等热点、重点,为纳税人便捷办税、关注涉税政策提供了思路指引。该快闪视频通过在葫芦岛市办税服务厅、机关宣传屏幕、大型超市广播屏、网络媒介转发的方式被广泛传播,有效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第三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活动中,我市从11部参选作品中精选出4部报送省局,最终有2部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
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确保其集中精力从事税收法制工作,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国税地税合并后,新的“三定”方案在市级成立了法制科,全市基本做到市局法制部门配强专业力量、配足专职人员,县区局设置法制机构,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按照《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辽宁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和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在机构改革、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岗位发挥公职律师的法律人才作用。2018年全年为市局提供合同审查、出庭应诉、法律意见等专业咨询共15件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第一季度都向市政府和省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税务报告。
2.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一是机构合并后,市局第一时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做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2018年,合并前国、地税部门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4次,合并后召开市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将面临新的挑战。合并后的税务机构业务整合、调整,需要税务干部既要懂得全面的税收业务,又要掌握新划转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税收执法职能的拓展,执法范围的扩大,执法事项增加、主体的多元化,执法任务的繁重,这些都将是税务部门今后面临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解决。依法行政既要注重实体,又要符合程序、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向前推进。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紧密结合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建设,严格治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等行为,不折不扣落实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优化全市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二)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收入原则,提高收入质量。在强化挖潜增收基础上,加强部门之间联动,紧紧围绕全市税源结构特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为依托,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实施收入质量的动态监测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应享尽享,努力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增长。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加强执法事前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事中的过程把关,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税收执法机制,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强化过程控制;加强事后的救济监督,通过法律救济、执法监督、问题反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升。着力于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集成推进,更加注重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合理行政、尽责执法,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四)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推进税务营商环境建设
常态化推行税务营商环境建设,构建持续稳定可预期的营商整改模式。加强与政府部门特别是营商局沟通,在注重税务系统内部效能提升的同时,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互用,打破部门壁垒;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发掘工作亮点,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开展问计问需活动,构建税务机关与企业,与人大政协代表信息反馈渠道,准确把握营商建设关键。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服务社会发展
2019年国务院将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税务机关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前提下,多点发力开展政策宣传,对于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时落实,确保效应释放。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个性服务,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深入剖析解读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加强监管,确保政策严格执行,协调跟进相应的日常管理、宣传辅导同步,保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助推企业发展,促进葫芦岛经济社会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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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