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 23:28:51

大财综〔2019〕700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 大财综〔2019〕700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大财综〔2019〕700号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大财综700号
全文有效
2019.7.15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现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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