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
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14日起,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3年。
财政部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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