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5 10:00:2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湘医保发〔2021〕14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1〕14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经研究决定,将我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还没有完成年度参保征缴任务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力度,加快医保费征收进度,确保3月底前完成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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