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见附表。
遵照执行。
附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表
附件: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ShowAppend.do?id=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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