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2 05:45:24

青冈县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政策及缴费流程简介

目前,全县正在进行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超出缴费期限缴费的,待遇享受期则是从缴费之日起2个月后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1、一般成人居民,一般学生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2、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孤儿以2020年12月末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县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缴费,个人无需缴纳参保费用;3、优抚对象以2020年12月末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全额补助;4、重度残疾人以2020年12月末残联认定为准,县财政每人资助266元,个人缴纳44元;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2020年12月末扶贫部门认定为准,由县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缴费,个人无需缴纳参保费用。国家、省、县三级财政在个人缴费基础上还要进行政策补贴,用于按政策标准报销参保人员患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报销、门诊统筹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以及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同时还可享受大病商业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的缴费方式:2019年以来已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陆工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登陆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网站、或者在工商银行自助终端实现线上交费,也可以到工行经办网点完成线下缴费。微信扫描二维码的缴费的方式是比较常用的一种便民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法如下:打开微信扫描缴费二维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及手机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核对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即可完成缴费。目前暂不支持回单打印功能,可以保存微信缴费截屏作为缴费凭证。对于以前年度未参保的人员和曾办理过医保但关系终止或注销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到办事中心医保局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为了保障您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请您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主动预防疾病风险带来的灾难性支出,解除您的后顾之忧。
(青冈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 科员韩蕊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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