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1-2-26 10:31:19

贵州省林业厅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17〕8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对试点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部署开展了所属单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所属2个国有林场(龙里林场、扎佐林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梵净山保护区、茂兰保护区、麻阳河保护区、习水保护区、宽阔水保护区)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沙河保护区),土地总面积21.94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场2.31万公顷、保护区19.63万公顷;森林总面积20.38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场2.25万公顷、保护区18.13万公顷。
二、评估结果
根据我省2016年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我厅直属两个国有林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35.3万立方米,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贵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总价值为25.01亿元。(结合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对幼龄林、产前期的经济林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中龄林和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对成熟林和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对经济林初产期采用收益现值法、盛产期采用收获现值法;对森林公园绿化植物采用市场价测算。)
三、说明事项
(一)我厅直属两个国有林场的土地均为国家划拨,同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地段尚有权属纠纷,所以未纳入本次评估范畴。
(二)我厅直属6个自然保护区森林总面积18.13万公顷,其中国有7.34万公顷,占40.5%;集体或个人所有10.79万公顷,占59.5%。由于国有林比例小,同时保护区内国家重点保护和特有动植物众多,而目前国内无相关评估标准,所以保护区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我厅各有关单位与评估机构共同对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实,确保了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在下步工作中,我厅将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进一步探索保护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并扎实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确保年度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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