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务局年度汇算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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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时间?
办理2020年度汇算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提前离境的,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款=[(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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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对部分需要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汇算义务。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第一类 是部分本应该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
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补税金额多少,均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 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
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若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包括退税和补税两种情形: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申请退税;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需要补税。
退税: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七类情形: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2.2020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退休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补税: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情形
两个受雇单位: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等。
年度汇算准备途径?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办理年度汇算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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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与2019年度汇算相比,2020年度汇算确认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办理年度汇算有几种渠道?
一是网络办(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
二是邮寄办
三是大厅办
需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一是办理退税。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建议这部分纳税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二是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2020年年度汇算有哪些规范措施?
税务部门从健全制度和优化功能两个方面着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一是健全制度方面。首先,建立“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 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其次,对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补税和2020年度汇算退税进行关联。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二是优化功能方面。在全面梳理纳税人申报易错易漏点的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地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准确填报。比如,对于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重复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我们将提醒其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在综合所得中依法准确享受扣除。再如,为防止纳税人误操作删除已有的年度扣缴记录造成申报错误,我们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闭了“删除”功能,如果纳税人对已申报记录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异议申诉的方式解决。又如,为防止个别纳税人通过随意填报信息再撤销退税申请的方式干扰汇算正常秩序,我们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纳税人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纳税人网络撤销权限,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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