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7 发表于 2021-2-23 16:40:02

关于外经贸部批准的部分企业报关问题的批复 监一货[1993]130号

关于外经贸部批准的部分企业报关问题的批复
监一货130号
北京、大连海关:
  京关业281号文和大连海关九月十四日传真悉。
  关于对外经贸部批准部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部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报关注册登记问题,经研究,同意上述企业办理代理报关和自理报关双重注册登记手续,并给予相应的海关统计经营单位代码。代理报关业务不得办理异地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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