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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e7
发表于 2021-2-19 15:58:16
财税字[2000]第37号财政部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向共青团中央赠送演出用服装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财税字第37号财政部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向共青团中央赠送演出用服装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200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香港特区政府向共青团中央为举办“中华龙腾海内外青年汇长城”活动赠送的6000套羽绒服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有关海关办理手续。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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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2000]第37号财政部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向共青团中央赠送演出用服装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