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我们做一个筹划方案,企业以500万购买了私募基金,然后将整个私募基金以1元方式转让给个人。说这样实施后个人就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请问真的可以吗?
有人给我们做一个筹划方案,企业以500万购买了私募基金,然后将整个私募基金以1元方式转让给个人。说这样实施后个人就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请问真的可以吗?按照我国目前税法的规定,除开房屋和股权的捐赠外,其余捐赠都是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房屋和股权的捐赠如果是亲属之间进行的,满足税法规定条件,也是接受方免税的。
况且人家这个方案,还是交易的——1元的交易!
但是,税务筹划一定不能离开税法的避税条款,不能对避税条款视而不见吧?
《个人所得税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税务局随时就可以叫企业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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