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1-2-4 17:00:54

解读

《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工作的推进,我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省与市县权责不够清晰、财力不够协调、相互之间协同性不够等问题,需要通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以解决。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大问题,涉及中央与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等,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实施方案》在保持自然资源领域现行财政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对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什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决策部署,在落实国家确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基础上,积极推进我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保障。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七个方面划分我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方面,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二是自然资源产权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权益管理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是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方面,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四是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及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管理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五是自然资源安全方面,主要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地质矿产勘查、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管理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六是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方面,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测绘保障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七是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方面,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法规、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自然资源领域督查、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四、《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一)覆盖自然资源各领域。《实施方案》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自然资源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全面划分。
(二)明晰省级及市以下财政事权。在落实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的基础上,重点将地方财政事权进一步细化为省级、省级与市以下共同、市以下等财政事权。同时,以条目方式逐一列示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更加直观清晰,便于执行落地。
(三)突出“两统一”财政事权。《实施方案》重点对七个方面划分具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突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进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五、如何保证《实施方案》有效执行
《实施方案》着力强化四个方面举措,促进改革各项措施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支出责任;三是细化市以下责任分担;四是协同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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