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1-2-4 05:35:16

小西微课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概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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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关于2020年度新划转税务部门的四项非税收入概要介绍。
首先,我们要知道划转工作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人的问题来了,怎么申报?到哪里申报?以前年度的如何申报?征收标准有什么变化?
不要着急,我们一起来往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新划转四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那缴费方式只能通过去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吗?
当然不是。
自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后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报缴费。一是线下到办税服务厅申报,二是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现在正处于疫情期间,所以提倡大家足不出户,电子申报。
这里还需要给大家重点强调的是,除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是于2021年2月1日起,由缴费人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其余三项均于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根据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金额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虽然化转的非税项目有4项,但目前我市仅涉及2项,即水土保持补偿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关于以前年度应缴未缴收入的申报问题,财税〔2020〕58号中规定。征期在2021年度,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自此关于新化转的四项非税收入概要介绍,我们就了解到这里。如果您有疑问也可以拨打12366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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