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1-2-4 05:10:18

龙小雪微讲堂: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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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支出是家庭的重要生活支出项目,增加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缓解大病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如果您需要填报此项扣除,龙小雪为您送上这份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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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范围是什么?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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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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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扣除主体是谁?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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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扣除时间如何规定?
大病医疗支出以一个年度为期间计算,不存在起始享受时间,只要在这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支出,即可以享受扣除。办理扣除的时间为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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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扣除医药费用起始时间是什么?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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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纳税人及其配偶需要选择好由谁来计算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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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申报扣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陆后,在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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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除年度选择“2020”,模块选择“大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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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备好相关资料,进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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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本人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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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扣除年度及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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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择申报方式“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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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当年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时才能享受,建议您在办理时一次性汇总报送。
您可以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相关科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

1.在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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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页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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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汇总信息页面,可以直接看到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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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热点问题:


1.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2.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4、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年度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5.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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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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