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id_happytime 发表于 2021-1-31 20:20:35

企业改名期间,收取的进项发票能够正常使用吗

今天有位群友在微信群里连续问了3遍,“企业改名期间,收取的进项票能够正常使用吗?”。今天我就详细的跟大家阐述下,单位修改名称期间的进项发票该如何处理?

一、源起
1.1. 总结回顾
2021年始,笔者作为群主,在5个微信群(施工建筑会计群)中会不定期分享建筑财税行业热门财税事件和热门文章,以及自己对于这些事件或者文章的解读和评论。

1.2. 素材风格
自己的原创文章素材呢,基本来自微信群友的探讨。我会以通俗易懂的语音阐述建筑财税行业的税事。力求保证文章的可读性和可参考性。
选择在群中分享“三观正,有思考,有内容”的文章,也让我自己在重新阅读的过程中,依旧能够有所收获。

1.3. 不忘初心
建群的目的是因为相信“抱团取暖、集体创新”的力量,为了便于同行交流。出发点是非赢利。http://file.tax100.com/o/202101/31/576_1612095634765.png?width=64&size=2577(参见拙文《施工建筑会计微信群的群定位和规则》)
所以群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寒暄,避免哄抢式的热闹,留一片空间,讨论下纯粹与建筑财税相关的内容;
有时没有那么多话题,大家便乐得相忘于江湖。不打扰,召之即聊,挥之便去。

二、单位修改名称期间的进项发票该如何处理?
2.1. 工商变更
公司修改名称,需要先到工商局(现在叫市场管理局)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成功后,工商局会下发一张《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单》。通知单上有工商局的印章和通知的日期。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单》: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31/704_1612095634835.png?width=488&size=401966
2.2. 通知单的日期
以《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单》上的日期为截至日期。
通知单日期之前,收到的进项发票抬头应该是旧公司名称的;通知单日期之后,收到的进项发票抬头因该是新公司名称的。
按照发票管理办理的规定:因为新旧公司名称错误的发票,需要退回重新开具。
推荐税法条文内容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3. 财务要怎么做
财务目前要做的是:
1、通知业务人员,在公司变更名称期间,开发票要注意。
2、公司名称变更后,及时变更本公司税控盘的公司名称。

2.4. 新旧公司发票抬头错误的发票,可以认证
因为发票认证只对税号进行识别,而不是对汉字进行识别,税号没有变,发票认证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公司变更名称后收到变更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认证。

2.5. 总结
尴尬的单位改名期间。在没有收到《公司名称变通的通知》之前,工商局核准新公司名称的5个工作日期间。咱们也不知道是具体以那一天为截至日期。

建议财务部通知:在公司变更期间这几天,尽量不要开票,待具体日期确定后再开具新公司抬头的发票。

单位改名期间这几天,如果真收到了几张小额的新旧公司名称开错的发票,也是可以正常认证的。
我原单位之前也收到了几张小额的新旧公司名称开错的发票,也正常认证入账了,税务局也没有查出来。

大额的,新老公司名称开错的发票,真的要按照《发票管理办理》的规定退回重新开具。因为风险太高了。
(正文结束)
附1.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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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关于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建筑财税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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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关于本文作者
本文作者:申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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