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关爱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机关各部门: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抗疫阻击战已进入攻坚期、关键期,为进一步关爱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特制定十条关爱激励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对表现突出,符合入党条件的优先发展入党,是共产党员的优先评选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二、对表现突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可优先评选为“通化市担当作为好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对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或放宽调任年龄。
三、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单位组织职称晋升或岗位等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可打破最低聘任年限等规定条件限制,破格晋升上一级别,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超岗聘任,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含各类公益性岗位、员额岗位),优先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事业编制人员专项招聘中,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突破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经县(市、区)党委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录用。
五、对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优先调入机关事业单位。
六、对表现突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年度考核评优中,经相关部门同意,可突破所在单位的评优比例限制。
七、对疫情防控中感染新冠肺炎或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并及时落实相关待遇。对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
八、对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落实好发放工作补助和专项奖励政策,有生活困难的人员,可从党费或“红色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走访慰问。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红色物业”和社会组织,可划拨党费或“红色基金”予以支持。
九、对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前提下,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及时必要休整。疫情结束后,优先安排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带薪休年假。
十、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表彰,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以上为一次性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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