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冲销时为什么冲销当期损益,为什么不调整留存收益?
“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冲销时为什么冲销当期损益,为什么不调整留存收益?企业计提的三包费用,是根据历史经验等预估的金额,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规定的“会计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九条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而咨询提问中提到的“调整留存收益”的办法,属于“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综上所述,企业计提的三包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在使用后有结余的情况下,直接在当期调整冲销,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前期的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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