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8 14:50:12

贵州毕节税务:”以税助绿“ 严格执法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税务局通过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缴毕节市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税21864.72元,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公益诉讼案例”在税务领域的成功应用。
??“我们通过‘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获悉,1月4日,毕节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毕节市大方绿塘煤矿超标排放废水案,便以此为突破口,第一时间与法院对接,摸清有关案情并复印判决书,通过《环保税税源采集分析与监控平台》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排污量、排污系数等进行确认后,依法通知企业针对超标排放部分补缴税款。”毕节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杜昌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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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右)在电力生产企业宣传环境保护税法 摄影 童霖
??“当接到税务局补缴税款的通知后,我们没有任何异议,虽然我们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停止超标排污行为,但所排放的污染物还是给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心里也有愧。”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许世军说,“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加大环保治理的投入,已经投入400多万元更新废气废水集成系统和处理工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毕节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玉平介绍,《环境保护税法》施行3年来,税务部门秉持‘以税助绿’严格执法的原则,有效发挥“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引导纳税人转变生产经营管理,鼓励企业向绿色发展方向提档升级。下一步,毕节市税务部门将建设环保税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强大的工作合力,让“税务蓝”护航“绿水青山”。(文 陈刚 童霖)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发:毕节税务
2021年第13期,总10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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